保险会发布险资运用内控指引 规范股权、不动产和金融产品

来源: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3日浏览次数:

  10月10日,保监会官网发布《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要求,在股权投资上,保险机构应至少关注五类风险:市场风险;投资范围、交易结构及投资标的合规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投资决策与投资执行;投资业务与风险合规管理;投资业务与财务资金管理。

  保险机构应至少关注涉及不动产投资的四类风险:投资范围、交易结构及投资标的合规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

  不动产投资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包括:投资决策与投资执行;投资业务与法律合规、风险管理;投资业务与投资运营管理。

  保险机构应至少关注涉及金融产品投资的六类风险:投资范围、交易结构及投资标的合规风险;金融产品及投资对手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投资决策风险;交易执行及投后管理风险;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风险。

  金融产品投资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包括:信用评估及授信研究与金融产品投资执行;投资决策与执行;投资与合规法律、风险管理。

  此外,保险机构开展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和金融产品,应建立针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的反舞弊管理机制和相关制度程序。(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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